来源:宜昌法学会
发布时间:2024-04-0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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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峡法治讲堂第39期走进西坝街办
(通讯员:胡声明)长江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,是中华文明的重要发祥地。2021年3月1日,我国首部流域保护专门法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》正式实施。为长江保护立下规矩,让保护长江生态环境有法可依。
3月28日,正值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》生效实施三周年之际,西坝司法所联合宜昌市法学会以“长江大保护”为主题,举行了第39期三峡法治讲堂。宜昌市法学会的法律咨询中心专家、湖北三立律师事务所马莉律师,围绕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,详细介绍了长江保护法的立法背景、基本原则,并从民事责任、行政责任、刑事责任三个维度对非法捕捞、破坏水质、非法采矿、非法养殖放生等行为的法律责任进行了分析解读,同时结合典型案例解读了非法捕捞水产品罪,禁渔期与禁渔区的关系,内容丰富,案例真实,深入浅出地解读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》。
活动结束后,一名参训学员表示:“以前我只知道长江十年禁渔,不能在长江钓鱼,听了讲座后,我才明白西坝是禁渔区,永久性禁钓。我要向身边人宣传西坝是永久性禁钓区,避免不知法犯法的情况发生。”
西坝是长江中华鲟自然保护核心区,守护好长江生态是西坝的必答题。此次培训进一步增强了西坝街道党员干部、社区工作者保护长江生态的政治意识、责任意识、环保意识,对西陵打造长江大保护典范城市核心主城有了更深的理解,对如何结合工作落实好长江生态保护战略有了更深的思考。
来源:湖北日报